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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中心 更新日期:2025-09-25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依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明确规定,我校计划近期启动2024-2025学年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推荐名额

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国奖助学金分为2500元/人·年、3700元/人·年、4900元/人·年三个档次,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原则上依据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学生人数占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则依据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通知。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

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2. 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3. 若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亦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参照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须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进行。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22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专科生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规范报送材料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初审+复审”的评审方式。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初审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依排序递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所在专业不得另行递补,其名额将调剂至其他二级学院。因此,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按时、规范地报送相关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需报送以下材料:

1.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正反面双面打印);

2. 《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

3. 报送的支撑材料需包含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 候选人本人需提交事迹材料推文一篇或宣传视频一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需报送以下材料:

1.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每人一份,正反面双面打印);

2.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正反面双面打印);

3. 报送的支撑材料需包含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 各二级学院需择优推荐3-5人的事迹材料进行报送。

五、报送时间地点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请于10月17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劝学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38-6084878。


学生资助中心

2025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