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旧站资料
招生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站资料 - 招生就业 - 招生政策

四川2011年高考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公布

作者:招生就业处 更新日期:2011-05-25 点击次数:
[table=98%] [tr][td][table=98%] [tr][td]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25分。   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20分。   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50分。   4.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6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5分;专科总分30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3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总分320分。   三、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四、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赵甸)[/td][/tr] [/table][/td][/tr] [tr][td][/td][/tr]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