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照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学年度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18-2019学年,我院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严格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学院网站、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文件、各种会议等形式向师生和其他主体公开学院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会,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名称、学院章程、办学地点、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2、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
3、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等情况。
4、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等情况。
5、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6、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情况。
7、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
8、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9、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电子传播、文字传播、会议传播等基本方式,借助学院网站、校报校刊、微信、文件等载体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2018-2019学年,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217余件;通过校报校刊公开信息180余条;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7余条;发布文件93份。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未因信息公开而受到举报、投诉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新媒体的普及,在宣传、公开的渠道上创新不足;二是少数部门的信息编制不够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