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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2023学年秋季学期末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人文社科学院宣 发布日期:2024-01-07 点击量: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2023学年秋季学期末转专业实施方案

  •     根据学校教务处2023学年秋季学期末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转专业管理程序,结合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学院教育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特制定人文社科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  

  •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 为保证我院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统筹落实学院转专业工作,包括拟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接受咨询、组织考核录取等。

  •  长:周东

  • 副组长:庞念念、何华权

  • 成  员:胡小容、范宗建、岳亮、李小毅、廖雨、兰茜、代举臣、李馨茹、周睿、王媛媛

  • 二、转专业条件

  • (一)符合《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中转入转出的基本要求。

  • (二)在校期间受过校级及以上处分者不允许转入。

  • (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学生第一学期无挂科、欠费记录。

  • (四)热爱拟转入的专业,并对该专业具有一定的认知和艺术素养。

  • 三、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 

  •      提出本学年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专业转出人数、转入人数均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注册学生人数的 5%)。


  •  

    序号

     

    专业名称

    2023级

     

    拟接收计划数

    在校生人数

    班级数

    1

    空中乘务

    195

    4

    10

    2

    旅游管理

    197

    4

    5

    3

    学前教育

    390

    10

    20

    4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6

    1

    3

    合计

    828

    19

    38

    备注:若转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无法通过相关学籍注册,将转回原专业,请慎重考虑。

     


  •    四、转专业(转入)考核方法及工作程序

  • (一)考核方法

  • 1.学习考核

  • (1)素质考核:由该生辅导员及班级学生干部进行素质评价,要求该生在原专业无处分、记过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 2)心理健康考核:转入前需重新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 3)转入我院所有专业的学生要求大一上学期《大学英语1》课程合格

  • 4)学习考核分数占比为20%,满足前三项条件得分为满分,若有一条不符合则为零分,不接收转专业申请。

  • 2.面试考核

  • (1)申请转入我院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因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特殊性,面试考核要求不一致,详情见附件1。

  • (2)面试考核分数占比为80%,具体得分由各专业面试考核组根据学生面试情况评定,评分标准参考附件1。

  • 3.成绩认定

  • 转专业考核结束后,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面试考核成绩和学习考核成绩加权汇总,计算出最后得分。

  • ( 二)工作程序

  • (1)2024年1月8日-10日,学生可在明志楼402、420、507办公室进行转专业咨询。

  • (2)2024年2月26日-27日,所有转专业的学生须提交《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及本人手写500字左右的转专业申请书至明志楼420办公室胡小容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核。

  • 3)2024年2月28日16:20-18:00,学生在明志楼参加转专业的面试考核和学习考核(旅游管理专业在明志楼415教室,空中乘务专业在明志楼417教室,学前教育专业在明志楼419教室)。

  • (3)2024年2月29日,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结合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 (4)2024年3月3日,转专业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对应班级辅导员做好学生各项交接工作,逾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专业机会,今后不再接收转专业申请。

  • 备注:根据学生转专业书面申请,凡是通过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因故不能注册学籍者除外)。

  • 五、转入学生管理要求

  • )总体要求

  • 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转专业前已 取得的学分可在转入专业相同、相近课程中予以认定,相应课程 不再重修;已取得学分不能认定的转为选修课学分。转入专业已

  • 开完课程且无法认定学分的,学生需补修相应课程。

  • 二)学院要求

  •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转入专业学生需购买制服,并服从上课着制服要求。

  • 2.学前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甲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为该专业必考证,转入专业学生需按照专业安排进行对应证书考取。

  • 3.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幼儿照护证为该专业必考证,转入专业学生需按照专业安排进行对应证书考取。

  • 六、联系方式

  • 人: 胡小容

  • 联系地址: 广汉校区明志楼420办公室

  • 联系电话:187838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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