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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广州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xsgzb 更新日期:2012-06-05 点击次数:

各系:

按照《关于“广州助学金基金”2011-2012年度受助贫困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金[2012] 2号)的文件精神及核定名额,现将我院广州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资助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三州十县二区”(即: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雅安市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宜宾市兴文县)考入省内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但不包括成人类学生、预科生和2012年应届毕业生。

2、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无不良嗜好,未受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现象。

二、符合受助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

1、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引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先给予资助;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受灾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尽量确保受资助的少数民族学生占受资助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名额分配

飞行器系3名,电子工程系2名,管理工程系2名,计算机科学系1名,汽车系2名,数码艺术系1名。

四、资助金额及材料报送工作:

1、“广州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学生亲笔填写的《“广州助学金”2011-2012年度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样表见附件1),表中“家庭经济情况和本人表现情况”栏应填写详细具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各系统计受助学生名单表1份(样表见附件2)。

5、广州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28日。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 “广州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院将汇总各系部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及公告栏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通过银行卡发放。希望各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切实管好用好这笔资金,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学院领导的关心落到实处,教育学生要懂得感恩,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各系、各教学班要公布评选推荐名额、受资助人条件、评选推荐程序等,做到政策公开,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李建群、周文静 联系电话:028-84809690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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